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的通知》要求(通知原文:http://kjj.gz.gov.cn/xxgk/zwdt/tztg/wjgg/content/post_9908763.html),现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(以下简称“概念验证中心”)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申报单位(即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)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医疗卫生机构、企业和社会组织。各单位可单独申报,也可联合1—2家市内相关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,原则上合作单位条件不作为申报评审依据;各单位申报或参与不超过1个概念验证中心,高校限制到二级学院(每个二级单位限择优推荐1个概念验证中心。)。
二、申报依据
(一)《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》(穗科规字〔2022〕2号);
(二)《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穗科规字〔2023〕1号);
(三)《广州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》(穗府办〔2024〕7号);
(四)《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三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单位已制定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、成熟的运营管理制度、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、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。申报单位、合作单位、概念验证中心主任(即项目负责人)未在科技违法违规、科研失信等信用惩戒期内。
(二)申报单位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所需要的场地、设备、人员、资金等条件。建立专门的概念验证服务团队,其中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有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,具有较强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。建立由学术界、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顾问专家团队。
(三)概念验证中心已制定遴选评审、成果收益、绩效评价、科研诚信、科技伦理、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等内部管理和运营制度。
(四)已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,并开展技术及商业可行性验证、工程样机制造、产品定型、小批量试制等概念验证服务工作。
四、申报材料
由申报负责人全流程通过“广州科技大脑”(https://gzsti.gzsi.gov.cn/)网上申报,二级单位确定推荐后,提交至学校。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,相关附件材料如下:
(一)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(附件1)。
(二)申报单位及概念验证中心相关制度文件。
(三)概念验证中心主任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,包括劳动合同(或聘任合同)、学历、职称、相关业绩案例证明等。
(四)若申报单位已设立基金的,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、中基协备案截图、情况说明等材料。
(五)可单独申报,也可联合1—2家市内相关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。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,应提供合作协议(附件2)。
五、提交时间要求
申报时间节点如下:
(一)10月24日前:各二级单位择优确定推荐计划,将推荐表电子版(附件3,限报1项)发至zhangwen@m.scnu.edu.cn。
(二)10月31日前:各二级单位须在申报系统将材料提交至学校审核。注意二级单位须审核把关材料真实、有效、规范。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实行承诺制,各二级单位对申报过程所有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。
(二)二级单位和概念验证中心主任须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各项要求,并按通知要求在“广州科技大脑”提交申报材料。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,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。
(三)负责人账号注册操作指引请参考附件4,新注册账号后请完善个人信息并联系二级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。
(四)请仔细参阅《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https://www.gz.gov.cn/xw/tzgg/content/post_9673227.html
七、联系方式
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联系人:雷超旭、莫晓波,83124164、83124064
科学研究院科技处联系人:张雯,85217435-509
科学研究院科技处
2024年10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