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文科学院:
为鼓励我校优秀青年教师积极独立开展科学研究,增强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竞争力,我校特别设立“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”(下简称培育基金项目)。2024年培育基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申请人须为学校社会科学类在岗教师。申请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在2024年1月1日(含)未满35周岁。
2.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,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,有望获得省部级(含)以上项目,且项目申请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。
3.申请人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且从未主持过省部级(含)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,未获得博士学位者则须同时具有两位同行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。已主持过省部级(含)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予资助;已获立过“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”项目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予资助。
二、申请程序
请各申请人于2024年11月20日前在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提交《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1),由各学院科研秘书于11月24日前在线审核后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。具体操作指引详见《校级项目申报操作手册》(附件2)。
三、其他说明
1.项目研究期限为2025年1月—2026年12月。
2.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。
3.有关培育基金详细情况可参阅《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3)。
(联系人:王一如,电话:020-85219667)
科研院社科处
2024年11月6日
文件下载:附件1 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(社会科学).doc
文件下载:附件2 校级项目申报操作手册.docx
文件下载:附件3 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