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理科单位:
2024年度“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”(以下简称培育基金)现已开始申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申请人须为学校自然科学类在岗教师。申请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在2024年1月1日(含)未满35周岁;
(二)申请人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且从未主持过省部级(含)以上科研项目。未获得博士学位者要求提供两位同行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;
(三)所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,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,有望获得省部级(含)以上项目;
(四)正在承担或承担过本培育基金项目者不得申请;
(五)充分发挥培育基金在国家基金申报中的培育作用。
凡2024年3月31日前进校的青年教师,除满足上述条件外,还必须申报过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;2024年3月31日后进校的青年教师,不受此项条件限制。
凡申报本年度培育基金项目并获资助者,必须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。若立项未申报,将撤销立项资格。
二、申报安排
请各申请人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提交《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,由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4年12月10日前在线审核后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。具体操作指引详见《校级项目申报操作手册》(附件2)。
三、其他事项说明
(一)研究起止时间为:2025年1月1日—2026年12月31日;
(二)资助额度为3万元/项,经费不得外拨;
(三)本年度评审将与2024年度国家基金申请评审反馈意见相结合,综合反馈中专家意见全部为“同意资助”但未获批立项者将优先支持。申请时请附上评审反馈意见作为佐证材料;
(四)未尽事宜请见《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》(附件3)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杨老师,石牌校区行政楼3楼302室,85211103。
科研院科技处
2024年11月22日
文件下载:附件:3.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.pdf
文件下载:附件:1.华度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(自然科学类).doc
文件下载:附件:2.校级项目申报操作手册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