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5年度华南师范大学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和管理,持续提升校企合作质量和成效,现对我校挂牌成立已满3年的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(以下简称“产学研基地”)开展优化调整工作。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调整范围

截至2025年3月,合作协议执行期已满3年且未续签的产学研基地(具体清单见附件1)。

二、调整原则

1.合作各方经协商后决定不再续签合作协议,学校将发文终止建设该产学研基地。

2.合作各方决定继续合作的,需按照新建产学研基地要求重新签订合作协议。为确保合作的实质性和可持续性,拟新签订协议的合同金额要求不低于100万元,且首笔到账经费不低于50万元、需在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到账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负责的产学研基地运行现状,及时与合作企业主动沟通对接,力争促成协议续签(协议模板见附件2)。

2.对于决定续签的产学研基地,各单位应做好续签合作协议的初审,确保协议顺利执行。

3.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10日前,将本单位负责的产学研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(附件3)盖章纸质版及续签协议初稿报送至科学研究院科技处,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zhangwen@m.scnu.edu.cn。

4.科技处联系人:张老师,020-85217435-509,石牌校园办公楼302室。


科学研究院科技处

2025年3月25日


附件下载:https://sso.scnu.edu.cn/AccountService/article/a_bctz_108155_1.html